关于2020年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11月27日 10:22  点击:[]

各学院(所)、在校本科生:

为做好2020年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是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的在校本科生(四年制专业1-3年级、五年制专业1-4年级)均可以团队形式申报项目,2019级本科生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团队人数2-5人(团队成员需排序)

2.参加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责任心和团队精神,学有余力,成绩优秀或学有专长。具有一定科研素质,创新意识强,独立工作能力强者优先。

3.每位学生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参与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其中,主持的项目不能超过1个。

二、申报及遴选程序

学生从《2020年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题目》(附件1)中选择科研项目,填写《金沙js1005线路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于2019126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交导师所在学院(所)。学院(所)对申报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及导师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并于20191213日前以学院(所)为单位将评选出的项目申报书及《2020年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申报情况表》(附件3)纸质及电子版报教务处。每个项目最多确定一个学生团队。教务处汇总审核后公布立项结果。

三、经费资助

1.学校对每位教师指导的1个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进行1:1配套资助,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2000元,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1000元,其余项目由教师自行资助。

2.学校资助的项目在财务处建立“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账号,项目负责人(学生)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导师监管。报账时需经导师签字确认。教师自行资助的项目不再单独建立账号,经费在教师科研账号报销。

四、项目实施

1.项目执行时间从正式公布立项之日算起,完成时间为1-2年。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前完成结题工作。

2.项目负责人需于立项后7天内进入教务系统提交申报书。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学生应及时向导师汇报研究情况,并认真做好研究工作及经费使用记录等。

3.导师应本着注重培养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的原则,负责对学生科研项目小组的工作进行全方位指导。

4.项目完成以后,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并参与学院组织的结题答辩。

5.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将按规定计算导师工作量和参与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分值、第二课堂分值以及综测成绩。

6.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和导师须到财务处做好经费结算工作,教务处将在项目结题后对科研兴趣账户进行注销。


联系人:陈老师 0835-2882478

纸质材料收集人:

雅安校区      陈老师 综合楼一楼教务管理中心

成都校区      白老师 一教教务管理中心

都江堰校区 杨老师 综合大楼二楼教务管理中心




                                                                                                                                                           教 务 处


                                         20191126




(附件1:2020年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题目.xls)
(附件2:金沙js1005线路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2020年金沙js1005线路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申报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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