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2015年05月20日 10:09  点击:[]

各学院()

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进行了项目申报评审。经学生申报、学院遴选推荐、学生抽签答辩、专家组评审及项目公示,学校同意对110个项目予以立项(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项目负责人应与学校签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合同”(一式两份),由学院统一领取后下发(领取地点:雅安校区实践科,成都校区和都江堰校区教务部)。合同书填写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1563日前将项目合同书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交视为放弃。

2.项目启动时间从学校正式公布立项之日起,完成时间为l2年,学生毕业前必须结题。项目研究时间过半时,应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接受学校组织的中期检查。项目完成后,应在网上提交结题简表,并提交纸质简表、研究记录和研究成果等。

3.项目指导教师应组织学生讨论交流及审查学生的研究结果等。在指导学生进行创新训练过程中,应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4.各项目在财务处设立专项账号,经费账号由项目负责人管理,指导教师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经费使用由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共同签字后方可报销。项目结题后,应尽快报销使用经费,结题半年后,学校将自动收回账号及未使用经费。

5.本科生参加创新训练计划,在毕业前以项目结果为内容,以第一作者发表收录论文,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专利授权的,学校将按照不同论文级别及专利类型给予奖励。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在实验条件上给予支持,切实保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顺利实施。

教务处

2015518


(金沙js1005线路201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xls)

上一条:第43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缴费及信息确认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评审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