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同学:
2014-2015-1学期课程免修办理将于2014年9月12日开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修办理
1. 申请时间: 9月12日上午8:00―9月15日下午18:00。
2. 学生申请免修可按照如下流程办理:教学管理系统→个人主页→“免修申请”→选择相应模块→“申请免修”。
(1)“英语计算机免修”模块中,针对英语、计算机等级类的课程免修(此类免修不需打印申请表)。
特别提示:已经用CET4成绩免修了大学英语的同学若又通过了CET6考试,系统将自动将大学英语成绩做相应的提高。
(2)“课程免修”模块中,针对所学课程与教学计划中有差异(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的课程类免修,原则上开课课程性质为选修的课程不能免修必修课程(此类免修不需打印申请表)。
特别提示:教务系统对已修课程的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等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了规范,请在“系统免修查询”中核实相关信息后再申请课程免修。
(3)“其他证书免修”模块中,针对普通话、数学建模、全国计算机等各种证书类课程类免修(此类申请需要打印申请表)。
3. 教务处根据申请进行处理。免修成功的课程成绩即时记入学生网上成绩表,同时获得相应学分。
4.免修结果查询时间: 9月18日—19日。如有疑问,请9月19日18:00之前到相应校区教务科(或教务部)咨询。
二、注意事项
1. 课程免修成功后所有成绩评定以免修后成绩为准,免修成功后不允许撤销,请同学们慎重提交免修申请。
2. 免修课程的学分学费不予退还。
3. 申请免修不需要选课,若免修课程为本学期需修读课程,系统将自动删除。若课程没有及时删除,请学生本人在9月19日18:00之前及时到相应校区教务科(或教务部)咨询。
4. 凡使用伪造证件、证书、成绩证明(单)用于办理课程免修者,一经查出,取消其免修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5、由于各种原因未能修读“军训”课程的同学,可在“课程免修”模块中申请免修,通过修读全校任何一门课程获得的学分冲抵军训学分。如果已经修读“军训”课程的同学,可到教学管理系统→个人主页→“成绩与学分”中进行确认。
雅安校区 综合楼一楼教务管理中心 0835-2882093
成都校区 一教教务管理中心 028-86290969
都江堰校区 综合大楼二楼教务管理中心 028-87137637
教 务 处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