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下半年党员发展事宜的通知

2022年09月24日 22:41  点击:[]

各团支部、党支部:

学院党委现启动本学期发展党员工作,现就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确定考察事宜安排如下:

一、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1、推优条件及程序

按照《金沙js1005线路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进行推荐。

2、日程安排

(1)9月25日-29日,个人向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团支部进行申请人资格审核,在此基础上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到会人数应达到本支部团员人数的4/5,参与民主推荐者本人应在团支部大会上对自己上学年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综合陈述,到会团员按照“赞成”、“反对”和“弃权”进行投票表决,赞成票数占支部团员总数(含预备党员、党员)1/2及以上者,方可列为拟推荐对象。团支部按得票数量进行严格排序并指导推荐对象填写《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附件2)。各团支部需提前一天将团员大会的线上会议号(含年级专业班级信息)以邮件形式发至学生党建服务中心邮箱spxydjfwzx@qq.com,便于各党支部安排党员到会督查。

(2)9月29日,各团支部将民主评议结果、《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附件2)、《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单独形成一个文档,以推荐对象姓名命名)和电子档一起发送至spxydjfwzx@qq.com,文件以专业班级命名。(纸质材料后续安排时间收取)

(3)9月30日,学院学生党建服务中心审核团支部上报材料,学院团委对《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签署意见。

二、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工作要求及程序

详见《组织工作管理办法》(附件4)。

2、日程安排:

(1)10月8—13日各党支部通过资料核查、走访调查、谈心谈话等形式考察拟发展对象。

(2)10月14日,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或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各党支部书记将发展对象信息汇总后报送学院党委办公室(综合楼231),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pxydjfwzx@qq.com,电子档文件以支部名称命名。

(3)10月17日—10月20日,发展对象寄送政审外调函进行政治审查,并于10月21日上午9:00-12:00以党支部为单位上交函调结果至学院党委办公室(综合楼231),纸质材料如不能及时寄回可以先提供扫描件或照片,学院党委办公室审核。

(4)发展对象培训以及公示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推优入党限于2019级、2020级本科生团支部,2020级、2021级、2022级研究生团支部开展。

2、推荐对象须在2021年3月(含3月)之前递交入党申请书,且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须年满18岁,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结业,且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齐备。各团支部上交的纸质材料须班主任和团支部书记签字确认。

3、各党支部、团支部要严格按照推优工作程序办理,不得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出现违纪问题,除取消相关责任者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视情节轻重,由学院上报学校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1:金沙js1005线路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pdf

附件2: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docx

附件3: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4:组织工作管理办法.pdf

金沙js1005线路党委

202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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