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学院党委现已启动本学期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现就我院本次“推优入党”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1.此项工作由学生党建办公室组织实施,学生党支部、小班团支部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2.各小班团支部将推荐对象报学生党建办审核,审核后提交对应党支部讨论、表决确定拟发展对象,党支部再将表决确定的拟发展对象报党委审批。
二、推荐条件
1.按照《金沙js1005线路推优入党暂行办法。
注:以上“条件”是团支部的“推荐条件”,并非党委发展党员的“审批条件”,学院党委和对应学生党支部还将根据本次被推荐者的总体情况,按照“择优发展”的原则,差额表决,确定最终拟发展对象。
三、推荐程序
1.团支部民主测评和限额推荐。团支部应组织召开团支部大会对本次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民主测评,再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或班、团委(扩大)会讨论或票决产生推荐对象及排序。
2.材料报送。各团支部请将《金沙js1005线路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2)纸质档,《团支部推荐拟发展对象名单》(附件3)电子档,及证书复印件(包括结业证书))或证明材料于5月15日报送至3教207办公室。
四、日程安排
1.5月10日-14日,团支部通过民主评议推选,并对所推同学进行排序。
(注:本科生各团支部限推选2名同学,研究生各团支部限推选2名同学。)
2.5月15日下午14:30-17:30上交班级民主评议结果及相关材料纸质档; 请各支部将纸质档交至3教207,并同时带上u盘拷贝电子档。
3.5月16日-5月19日各党支部安排党员调查拟发展对象 。
4.5月20日支部大会(或支委会)讨论调查结果,根据实际进行筛选确定发展对象 (各党支部书记将所有发展对象汇总于附件二中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党建办公室组工部部长邮箱:869707943@qq.com)
5.5月21日-5月25日公示发展党员名单
6.5月26日发展对象填写预备党员相关材料
7.5月27日支部填写材料并上交预备党员相关材料
8.5月31日上交材料(支部书记将材料交于3教207办公室,时间为当天下午4点至6点)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推优限于2014、2015级各本科生党支部,2016级科学硕士,2016级专业硕士,2015级科学硕士,2015级专业硕士研究生党支部。
2.各学生团支部,党支部请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合理安排支部活动,按时上交材料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本次推优资格。
3.各学生团支部,党支部请严格《金沙js1005线路推优入党暂行办法(修订稿)(院党字[2017]1号)》(附件1)相关推优办法对拟推同学资格进行审核,如有作假直接取消资格。
4.各支部同学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学生党建办相关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