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开展2019年度“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2019年05月17日 11:00  点击:[]

都江堰校区团委、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引导我校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在实践中成长成才,现将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川青联发〔2019〕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校实际,做出以下安排请一并参照执行。

一、活动对象

我校在校全日制大学生

二、活动流程

1.线上注册(即日起至5月20):我校学生进入“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逐梦计划”页面进行注册,由校团委对注册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2.岗位选择(2019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注册成功的学生登陆系统在线选择岗位,用人单位对申请同一岗位的大学生进行选择,确定实习的学生。

3.上岗实习(2019年7月至年底):双选成功后的大学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实习单位报到,上岗实习,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按照岗位属地化管理原则,县(市、区)团委对辖区范围的实习学生进行常态化联系,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

4.实习鉴定:实习结束后,学生、用人单位在网上完成互评,用人单位出具实习鉴定(一式三份),学生、用人单位、各学院团委各保留一份。

三、注意事项

1.都江堰校区团委、各学院团委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动员学生参与逐梦计划,鼓励学生在实习中增长才干、提升能力。

2.在校学生报名需保证本人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做到诚实守信。

3.双选成功的学生,需认真对待实习活动。双选成功后但不能如期进行实习的学生,需个人出具书面说明、由学院团委老师签字、校团委盖章确认后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放弃岗位申请给用人单位。

4.双选成功的学生,可将此次实习申报为2019个人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流程按照各学院个人暑期社会实践申报流程进行。

如有疑问,请咨询岳俊岐老师,028-86290505

共青团金沙js1005线路委员会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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