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全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 教育实践活动和《共青团中央关于全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 二十大精神的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每个团支部应开展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同步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和教育评议、 年度团籍注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专题组织生活会(附件1 )
2.2022-2023年度团内民主评议(附件2 )
3.团支部“对标定级”(附件3 )
4.年度团籍注册(附件4 )
二、工作对象
1.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共青团员(含2022年新发展团员);
2.团内民主评议:评议对象为全体共青团员(含担任团干 部的党员和预备党员),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 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3.对标定级: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4.年度团籍注册:全体共青团员。
三、日程安排
工作内容 |
具体安排 |
时间安排 |
专题组织生活会 |
将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主题教育实践板块 |
12月20日前 |
团内民主评议 |
将《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5)和《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报告表》(附件6)发至邮箱2692162131@qq.com.纸质档于12月19日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综合楼230 |
12月20日前 |
对标定级 |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 |
12月12日前 |
学院团委结合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 |
12月15日前 |
年度团籍注册 |
在智慧团籍系统中完成相关操作 |
12月20日前 |
四、注意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团委强化指导,抓好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要做到支部全覆盖,支部成员全员参与。活动开展时应有指导教师(班主任)参加,可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学院专职团干至少参加1个小班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2.做好系统录入。各团支部在12月20日前完成智慧团建系统中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录入、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录入、对标定级和年度团籍注册。12月20日前将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录入学工系统。
3.严格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将作为“五四”评优、党校学习和推优入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凡民主评议敷衍、搞形式主义的团支部.取消今年评优资格。
附件:
附件1:共青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指引.pdf
附件2:2022-2023年度团内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指引.pdf
附件3:2022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实施指引.pdf
附件4:年度团籍注册实施指引.png
附件5: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6: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报告表.xlsx
附件7:教育评议结果录入学工系统操作指引.pdf
附件8:《“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记载操作手册》.docx
附件9:2022年度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表.docx
附件10:智慧团建“对标定级”操作指引.pdf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pdf
共青团金沙js1005线路金沙js1005线路委员会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