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3年03月01日 15:05  点击:[]

各党支部、团支部:

根据《党校工作管理办法》(校党字〔2022〕58号),学院决定于3月中旬-4月上旬进行2023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现将我院入党积极分子确立、分党校培训学员推荐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立、推荐对象

1、金沙js1005线路2022年9月1日前满18周岁在读本科生

2、金沙js1005线路在职教师和在读研究生

二、确立、推荐要求

(一)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3.热心班团事务,积极参加各项学生活动,吃苦耐劳,具有奉献服务精神,团结同学,群众基础良好(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担任过校、院、班各级各类学生干部);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进校以来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5.通知发布之日前(不含当日),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以上;

6.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较高,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上一学年必修课程无补考、重修记录;

(2)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达到小班前50%,具体数据以学工系统数据为准;

(3)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7.满足第6条第(1)款,不满足第6条第(2)或(3)款,但在校期间其他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突出者(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1次校级表彰奖励或2次院级表彰奖励)。

(二)推荐名额

2019、2020级本科生团支部、2020级研究生团支部推荐人数为0-1人/团支部

2021、2022级本科生团支部,2021、2022级研究生团支部推荐人数为1-3人//团支部

学生党建服务中心、团委、学生会推荐人数不超过各部门总人数的10%,且与小班不重复推荐;

教职工和博士研究生不限制名额,需向对应党支部提出申请。

(三)其它

1、各支部、各部门需要对推荐人员的推荐位次进行严格排序,学院根据总指标、班级推荐情况、各班入党积极分子比例等综合确立积极分子以及确定推荐人选。

2、高中已参加党校培训学习并结业者,根据自愿原则,可由班级推荐参加党校培训,且不占小班名额,但仍需填写推荐名单,并在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同时需提交结业证书相关复印件。

3、上期党校未合格者、中途退出党校培训者,不得参加本次党校学习,并扣除小班本次党校名额相应人数;党校未结业同学间隔一期才可重新参加培训。

三、推荐办法

1. 符合相关条件、本人自愿向小班团支部提交《入党积极分子拟推荐申请表》(附件1)。督导党员(见附件2)、团支书、副团支书(班长)切实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2.各小班团支部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按照《金沙js1005线路2023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督察员名单》(附件2)联系党员督察员参加团支部民主评议会,督察员如实填写《民主评议监督表》(附件3)。会上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包含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到会方可进行民主推荐。参与民主推荐者本人应在团支部大会上对自己上学年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综合陈述,到会团员按照“赞成”、“反对”和“弃权”进行投票表决,赞成票数占支部团员总数(含预备党员、党员)1/2及以上者,方可列为拟推荐对象;

3. 拟推荐对象名单经班主任审核、同意推荐后,上报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拟推荐对象综合素质情况进行讨论表决,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进行为期三天公示,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推荐人选。

4.推荐同学必须秉持自愿原则,各推荐单位须严格依照推荐条件及程序进行,如有不满足条件或推荐程序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相应资格且该支部不再补推,并影响下一期推荐学员名额。

三、日程安排

2023年3月4日18:00前各团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拟推荐申请表》(附件1)、《民主评议监督表》(附件3)、《2023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员推荐名单》(附件4)、《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团)》(附件5)、班主任审核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电子档以压缩文件形式(以“专业班级+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3628899147@qq.com

上述材料中,(附件4)与(附件5)纸质档还需在2023年3月5日晚19点-21点交到三教117

金沙js1005线路党委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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