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下)基础团务工作的通知

2023年04月17日 15:18  点击:[]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共青团“全团大抓基层”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根据上级团组织相关专项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2-2023学年(下)基础团务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团支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有关工作: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根据《全省基层建设重点工作提示单》要求,继续以“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主题,以团支部组织化学习为基本方式,通过辨析式讨论、沉浸式体验、仪式化教育、社会化实践,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青少年中入耳入脑入心。全年,每个团支部开展不少于6次专题学习,年底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化学习支部参与率不低于95%。

二、团费收缴

1. 学生团员每月需缴纳团费0.2元,结合工作实际6个月收取1次,毕业班于上学期已缴纳一年团费所以此次不用上缴。

2. 请各支部在4月22日前完成收缴并发给相应负责同学,相应负责同学请查看附件一。

三、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

1. 线上转出

方法一:团支书需收集本支部团员所要转入支部信息,由团支书登录智慧团建团支部后台进行批量转移。请各位支书填写附件二,在4月27日前填写附件二以班级命名发到邮箱2728017416@qq.com。

方法二:毕业生团员本人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团籍转出。

2. 线下转出

团员证遗失且符合补办条件的,由学院团委根据相关通知要求进行补办。

3. 原则上全部应届毕业生团员需在毕业离校前转出团籍,请各支部完成好毕业生团员团籍转出工作。争取在毕业生离校前学社衔接率达80%,7月31日前完成全部非升学团员组织关系转接,8月30日前学社衔接率达到100%。

四、其他工作

1. “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常态化,原则上每期学习率应不低于85%;

2. 请各支部及时将教育评议、荣誉激励、推优入党等情况录入“智慧团建”,实现常态化记载;

3. 各团支部规范开展主题班团活动,从严落实团旗团徽国家标准。

附件一:团费收缴相应负责人.xlsx

 附件二:毕业生团员基本信息统计表.docx

共青团金沙js1005线路金沙js1005线路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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