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为引导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强化纪律观念,维护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共建平安校园,学院决定在全体学生中开展安全“安全警示教育”专项行动,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24年5月10日-5月31日
二、具体内容
1.召开主题班会
各小班于5月13日-5月21日期间,由班主任主持召开“安全警示教育主题班会”(线下),针对性地学习学校文件《学生违纪处分及申诉办法》(附件1)和相关警示案例,签订金沙js1005线路班级安全纪律自律承诺书(附件2)。各小班在5月12日中午12点前将班会开展时间、地点上报学院,学院会派专人进行督导(班会时间地点上报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R2hLZ3h2THNjbnVG)。
各小班开展班会后,5月22日中午12点之前将金沙js1005线路班级安全纪律自律承诺书(附件2)及《食工/食质/食健XX班安全警示教育学习总结》(附件3),由班主任签字后,交至综合楼230。
2.排查在外住宿学生
1)5月10日-22日,各班再次自查在外住宿学生情况。并于5月22日中午12点之前,如实填写《XXX班在外住宿学生名单》(附件4)。由班主任签字后,交至综合楼230。
2)对办理了申请手续且审批通过的在外住宿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与日常管理。班主任对学生进行一对一的跟踪教育管理,在生活、学习上予以关心;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督促家长履行陪护和监管义务。
3)对符合在外住宿条件但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督促其在5月31日之前上报学院备案(联系人:党委办陈放老师),按照程序履行手续。
4)对不符合在外住宿条件,或未经申请、未获批准擅自在外住宿的,限期在5月31日前搬回宿舍。逾期未搬回寝室的,由学院批评教育,视情况在全院通报并取消当学年评优评奖资格。
5)学院每学期将不定期对学生在外住宿情况进行抽查,对私自在外住宿或形式上搬回宿舍但仍违规在外住宿的,学院上报学校,按《学生违纪处分及申诉办法》处理。
3.严格学生日常管理、打卡制度
本学期内,每月14号12点、28号12点,全院同学在微信小程序“川农校园通”进行“周点名”(详细操作流程见《校园通功能介绍2.0(学生版)》(附件5)),由班主任核查掌握学生所在地及思想动态,各班及时将打卡异常学生名单上报学院(联系人:党委办陈放老师)。其他日常事务,如常规请假、假期留校申请、返校报备、学生手册、就业手册等均可使用微信小程序“川农校园通”。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班高度重视,班主任切实负起责任,深入学生课堂、寝室,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警示教育”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学生日常管理。
2.请各小班对照学习资料,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将安全纪律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3.请各小班做好家校联系,切实关心关注学生安全,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工作联系人:陈放。工作联系电话:0835-288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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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