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团内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2013年03月25日 16:22  点击:[]

各小班团支部: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的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继续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奋勇前进”的要求,加强我校团员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全面提高团员队伍的综合素质,营造优良校风和学风。根据《团章》规定,决定在我院全体共青团员中开展民主评议的工作。现就2012—2013年度我院团内民主评议工作安排如下:

   一、民主评议时间及要求

   1、评议时间范围:2013年3月27日至2013年4月4日。

   2、评议对象:金沙js1005线路2013年3月在册的共青团员。(含担任团干部的中共预备党员)

   3、评议要求:民主评议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依照《团章》要求,对照团员标准,紧紧抓住团干部、团员所存在问题,认真检查,深入剖析,以评促改,全面提高我校共青团员素质。

   二、民主评议内容

   各团总支、团支部引导团员按照《团章》规定的团员标准,对自己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检查。重点检查理想、信念方面,检查自己是否始终保持共青团员的思想先进性及蓬勃朝气;检查自己在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是否发挥了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员干部除了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团员作用发挥外,还要重点检查自己是否热爱共青团工作,是否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予的工作任务;检查自己是否密切关注青年团员的思想动态,了解青年团员的日常生活。通过对照检查,进一步找准问题,增添措施。努力使自己成为刻苦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勤奋工作、开拓创新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进取的模范。不辜负党团组织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各团支部成员总结这一年来支部工作的问题,反思在工作中的不足,提出合理并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民主评议的方式

   各团支部需在2013年4月4日前安排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支部的每一位团员在客观、公正的前提下,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团员同志负责的态度,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和善意的批评与帮助。在民主评议过程中,尤其是在民主生活会中,团员干部要发挥其表率作用,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于律己,自觉接受同学监督,保证民主生活会顺利进行并取得较好成效。

   四、加强组织管理,落实民主评议工作

   1、请各支部在3月27日-4月4日期间安排一次民主评议生活会,时间和地点自定。(组织部同学将对个小班民主评议情况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小班将取消今年一切团内评优资格)。

   2、若民主评议地点时间有改动的,请提前一天与组织部同学联系

   3、民主评议过程中,各支部要做好记录存档,民主评议结果要与五四推优、评优、推优入党等工作结合起来。凡推荐参评优秀的团员和干部,必须是民主评议结果优秀的团员和团干部,党校学习、推荐入党的重要参考依据。

   4、各小班团支部在先填写《民主生活会个体评议情况记录表》时,对其中的改进方向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同学们提出实质性建议,以帮助团员青年更好的成长。其中品议结果一定要格局同学们实际情况填写,不能敷衍了事。

   5、各支部4月4日前上班时间将民主生活会记录表和个体评议情况记录表

(电子和纸质文档)交学院团总支记录备案。团总支组织部和校组织部将组织抽查,凡民主评议敷衍、走过场的支部,取消今年评优资格,并将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与评选优秀团支部和十佳团支部书记结合起来。

特此通知

金沙js1005线路团总支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

附件下载: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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