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新学期开学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3年03月05日 15:39  点击:[]

各班主任、各小班:

新春伊始,为做好新学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引导学生尽快调整身心状态,适应紧张的学习生活,现结合学工部有关通知精神和学院领导的工作要求,将新学期开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小班及时召开收心班会和主题班会,持续推进“三学习、三促进、三提升”主题教育活动。

(一)各小班务必于第一周内召开收心班会和主题教育活动,及时总结上学期班级学习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引导学生调整精神状态,投入到新学期的学习中。

(二)各小班按照《关于开展三学习、三提升、三促进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有序推进第二阶段主题教育活动。

(三)班主任应引导小班同学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关心“两会”进展,了解“两会”动态,学习“两会”精神,根据自身实际以恰当的方式开展学雷锋活动。

(四)毕业班要做好毕业实习的安排,尤其是提醒学生将毕业实习与就业见习结合起来,积极落实好就业单位。

二、班主任要及时关心、关注学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心理异常的特殊学生。

(一)对于学业困难学生要建立“一帮一”帮扶机制、制定帮扶目标、计划、措施;要准确掌握毕业困难学生的情况,指导其制定学业补救计划,帮助他们顺利按期毕业。

(二)注意动态掌握学生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因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及时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补充认定并给与关心,对生活确属困难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学院,学院酌情给予必要资助,保证其基本的生活和学习。

(三)班主任要注意排查本班在学业、人际关系、家庭经济、情绪等方面有异常的学生,积极疏导,视情况上报学院。参照《班主任手册》中《学生心理方面的识别及处理》处理。

三、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一)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遵纪守法,严格自律,遵守作息时间,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共同维护安定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严格执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和报备制度,学生小班组织外出活动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后报所在学院审批,学生团体组织外出活动由校团委负责审批,其他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组织由批准成立单位的主要领导负责审批,其他情况和大规模学生外出活动报学生处审批,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凡因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导致安全事故或发生违反校纪、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四、加强在外毕业实习学生的管理引导,鼓励学生注意安全,主动就业,积极实习。

(一)毕业班班主任和毕业生导师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实习期间的管理力度。落实实习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责任、班主任、指导教师应保持与外出实习学生的密切联系,提醒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鼓励学生积极实习,主动就业,及时将就业协议书或相关就业证明上交学院,学院也将定期通报各小班和各毕业生导师所带学生的就业进展。

(二)班主任和导师应关心初试上线,正积极备考复试的考研学生,鼓励其加强学习,认真准备,外出复试注意安全;也要关心未考上研究生的学生,鼓励其调整心态,积极就业。

(三)新年伊始,各招聘单位的招聘计划较多,近期也有较多的选调生、事业单位招考信息,请班主任、导师以及班干部多向学生宣传。

注,1、请各小班将金沙js1005线路小班班会情况登记表(附件一),金沙js1005线路学生在外住宿情况调查表(附件二),于3月8日(本周五)上午08:30—11:30交至3教105室。

2、 各小班将本学期学风建设计划书(班主任签字),于3月12日(下周二)上午08:30—11:30交至3教105室。

特此通知

附件一:金沙js1005线路小班班会情况登记表

附件二:金沙js1005线路学生校外住宿情况调查

金沙js1005线路党总支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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