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js1005线路2012年奖(助)学金评定注意事项及报送材料明细

2012年10月17日 14:56 陈小容 点击:[]

全院各小班:

   为了切实做好2012年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做,各小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理解“申请条件”,严格按以下程序开展评定工作。

1、申报及小班民主推荐注意

  (1)国家奖学金、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广东温氏优秀学生奖学金、新视觉奖学金、汉斯赛德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社会捐资奖(助)学金1000元;

 上述(1)、(2)、(3)三类奖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同学可以重复申报,其中,“(1)”奖学金面向全院09、10和11级申报,填报时只需注明“奖学金类别”,由学院统一召开评审会议决定。

2、学院通过网络、宣传栏、开会等形式,将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办法》、名额分配及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位同学。

3、学生自愿申请,填写提交相关审批表。

4、所有评优评奖的评定,全班同学必须参加。小班在开班会评选奖助学金之前,应将班会的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位同学。

5、各小班应有班主任亲自组织召开班会,进行宣传动员,将各项奖(助)学金的的申请条件及要求进行强调,再次告知每位同学。

6、小班在进行民主评议之前,应公布申请人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英语、计算机过级等级等与申请人所申请的奖项相关的必要条件。

7、小班在民主评议时,应记录好参会人数、缺席人数、缺席原因,以及同意、反对、弃权票数等情况,并备案待查。

8、必须向全班同学公布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结果。

9、班主任必须对本班申请后未评上的同学进行沟通谈话,做好说明和疏导告知。

金沙js1005线路党总支

附件下载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奖助学金评审报送材料明细

上一条:关于调整学生宿舍供电方式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2011-2012学年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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