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
学校关于《金沙js1005线路“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办法》(见附件)已上传院网,请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同学积极申报,于7月5日上班时间将申请表和汇总表上报学院团总支办公室。
咨询电话:2882183
金沙js1005线路党总支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金沙js1005线路“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办法
为帮助少数民族大学生自立自强,顺利完成学业,中国建设银行于2009年12月30日,在全国16个省或地区设立“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我校属该项目资助学校之一。为确保评审、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受助贫困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教金【201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评审、发放办法如下:
一、资助名额、金额及范围
1.名额:全校60名。
2.金额:3000元/人
3、资助范围:地处甘孜、阿坝、凉山自治州及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学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须达到如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四)家庭经济困难(需提供父母所在乡村、街道、社区、单位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其父母有一方无劳动能力的;孤儿或来自低保家庭的(月生活费在当地贫困线以下);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遇重大意外伤害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应优先给予资助。
(五)在校全日制少数民族大学生(不包括2012年应届毕业生)。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7月2-5日 学生本人申请, 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及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二),班主任审核并报学院团总支办公室。
(二)7月6-9日 学院组织评议和审核,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将本院评审情况、学生申请及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报学生处。
(三)7月9-15日 学校评审、公示、报中国建设银行审核。
四、后期管理
学校、校区和学院要对受助学生加强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及时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激励受助学生自立自强,成才成长。
学 生 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