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学校毕业生后期工作安排,为做好2012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接原则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须在离校前转出。各分党委、党总支务必通知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按规定及时转接组织关系。
(二)组织关系转接的一般处理
1.已经签订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工作单位。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①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②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组织;③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④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以上四种情况,学生事先向即将转往的目的地党组织联系,核实对方是否同意接收)。
3.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变动频繁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党组织。
4.毕业生党员在毕业手续办完前因私出国(出境)要求保留党籍的,应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所在党支部、党总支初审后,填写《保留党籍审批表》,经院(所)党组织审核后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毕业生预备党员因私出国(出境),按照中组部《关于预备党员因私出国后转正问题的答复意见》[中组函字(1999)16号]执行。毕业手续办完后出国出境的,必须将组织关系转至户籍所在地的党组织。
5.毕业生党员已考上本校研究生的,由原所在党组织开具校内转接介绍信,在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到入学单位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
二、转接程序及日程
(一)报送转接信息登记表(6月11日)
各单位及时收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向信息,并加强转接工作相关知识教育培训,确保每位党员按时准备填写相关信息。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登记表纸质及电子档(附件1)交组织部118办公室,组织部将对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编号。
(二)打印并报送组织关系介绍信(6月12——13日)
各单位根据党员转接信息登记表打印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将打印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编号由小到大排序,交回党委组织部118办公室。
(三)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6月15日)
各单位于6月15日到党委组织部118办公室领取盖章后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同时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专用信封。
(四)分发组织关系介绍信(6月16——18日)
各单位及时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介绍信专用信封分发给学生,提醒学生阅读信封背面的“党员须知”,保证组织关系顺利转接。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今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全面实行《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转接,介绍信不再进行手填。各单位要提前做好毕业生党员信息核准工作,熟悉系统软件操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组织部联系。
(二)校内转接组织关系或转往雅安市七县一区的介绍信均通过系统打印,编号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填写(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2)。
(三)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6月份。
中共金沙js1005线路委员会组织部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金沙js1005线路2012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登记表
校内、市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填写模板
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头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