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
为帮助少数民族大学生自立自强,顺利完成学业,中国建设银行于2009年12月30日,在全国16个省或地区设立“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我校属该项目资助学校之一。为确保评审、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请大家认真阅读附件为金沙js1005线路“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评选的具体内容,并请有意愿申请的同学于2011年5月9日上午8:30~11:30将相关材料交至团总支办公室(三教105)。联系电话:2882183 刘同学:150086317960
金沙js1005线路“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办法
为帮助少数民族大学生自立自强,顺利完成学业,中国建设银行于2009年12月30日,在全国16个省或地区设立“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我校属该项目资助学校之一。为确保评审、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资助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实施细则》(川教金【201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评审、发放办法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金额
1.名额:55名,指标分配另行通知。
2.金额:3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须达到如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民族团结;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四)家庭经济困难(需提供父母所在乡村、街道、社区、单位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其父母有一方无劳动能力的;孤儿或来自低保家庭的(月生活费在当地贫困线以下);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遇重大意外伤害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应优先给予资助。
(五)在校全日制少数民族大学生(不包括2011年应届毕业生)。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5月6-9日 学生本人申请,各学生小班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民主推荐,班主任审核并报所在学院。
(二)5月10-15日 学院组织评议和审核,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将本院评审情况、学生申请及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二)报学生处。
(三)5月15-20日 学校评审、公示、报中国建设银行审核后组织学生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
四、后期管理
学校、校区和学院要对受助学生加强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及时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激励受助学生自立自强,成才成长。
附件一: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二: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发放情况汇总表
附件三:评选名额分配
学 生 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
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申请表
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发放情况汇总表
评选名额分配